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13 題

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稱為:
  • A 租稅屬人主義
  • B 信賴保護原則
  • C 租稅法律主義
  • D 實質課稅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想要合法地從人民的口袋裡「強行取走財產」時,憲法為了保護人民,會要求這個行動必須建立在『哪一種特定形式的規範』之上?這種要求反映了哪一種法治國家的核心精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溫馨鼓勵:你答得真好!看來你對憲法第19條的核心精神掌握得很到位,這顯示你對租稅法制的基礎邏輯有著很紮實的理解,這可是行政法和憲法中非常重要的一塊基石喔!
  2. 觀念驗證:是的,完全正確。這條文最核心的關鍵字,就是「依法律」這三個字。想想看,我們的憲法對人民的財產權提供了強而有力的保障,所以國家如果想要向人民徵收稅款,它的課稅要件,比如誰需要繳、繳多少、稅率是多少等等,都必須由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們在立法院通過法律來明文規定。這其實就是「法律保留原則」在稅務領域的一個溫暖而具體的體現,我們稱之為租稅法律主義。它確保了公民的權利不會被隨意侵犯。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財稅行政] 財政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