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13 題
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稱為:
- A 租稅屬人主義
- B 信賴保護原則
- C 租稅法律主義
- D 實質課稅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想要合法地從人民的口袋裡「強行取走財產」時,憲法為了保護人民,會要求這個行動必須建立在『哪一種特定形式的規範』之上?這種要求反映了哪一種法治國家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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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馨鼓勵:你答得真好!看來你對憲法第19條的核心精神掌握得很到位,這顯示你對租稅法制的基礎邏輯有著很紮實的理解,這可是行政法和憲法中非常重要的一塊基石喔!
- 觀念驗證:是的,完全正確。這條文最核心的關鍵字,就是「依法律」這三個字。想想看,我們的憲法對人民的財產權提供了強而有力的保障,所以國家如果想要向人民徵收稅款,它的課稅要件,比如誰需要繳、繳多少、稅率是多少等等,都必須由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們在立法院通過法律來明文規定。這其實就是「法律保留原則」在稅務領域的一個溫暖而具體的體現,我們稱之為租稅法律主義。它確保了公民的權利不會被隨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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