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下列何種費用之徵收,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之,無憲法第 19 條之適用?
- A 汽車牌照稅
- B 空氣污染防制費
- C 田賦
- D 娛樂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觀察一下這四個選項的「名稱末字」,其中有三個屬於同一類別,而有一個在性質上是為了「特定政策目的」或「使用特定資源」而徵收的。你能分辨出哪一個並非為了填補政府的一般性財政預算,而是具有「專款專用」色彩的費用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zzz... 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哈啊... 喔... 難得你這傢伙沒迷路啊,能分清楚『稅』跟『費』這種東西在憲法上的不同,算你還沒睡糊塗。不錯的眼力。
- 觀念驗證:憲法第 19 條?那不就是租稅法律主義嗎,這還需要我說第二次?那些 (A)、(C)、(D) 什麼『稅』啊、『賦』啊的,都是國家拿來花錢的,當然要嚴格遵守法律規矩。這是常識。但 (B) 空氣污染防制費... 嗯,這玩意兒是『特別公課』(那個什麼釋字第 426 號說的,我剛睡醒,有點忘了路...)。它是為了特定的目的,從特定的人身上收的錢。所以呢,它跟那些嚴格的『稅捐』不一樣,不用被憲法第 19 條綁死。這種區別,清醒一點就該懂。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