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屬著作權之標的?
  • A 以寫實的手法拍攝南極企鵝生態的紀錄片
  • B 報章雜誌的社論
  • C 世界地圖
  • D 公務員高等考試的考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民主社會中,有些資訊(例如法令或國家級的選才內容)是為了「公共利益」與「公平參與」而產生的。如果這類由政府機關依法產生的內容被賦予了私有的「著作權」,進而限制了民眾的閱覽或傳播,這會對社會大眾的權利與公平性產生什麼影響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 (D) 公務員高等考試的考題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代表你對於「著作權標的之例外」這項核心概念掌握得非常扎實,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判斷。

著作權法的例外規定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具原創性的著作」與「法律規定不予保護的對象」。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6 項明確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這是因為這類試題涉及公眾應試權益與公平性,具備高度的公共性質,因此被排除在私權保護之外。相對而言,選項中的紀錄片(視聽著作)、社論(語文著作)與地圖(圖形著作),只要具備「原創性」與「表現形式」,皆屬於受法律保障的著作權標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與相關私法規範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