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2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 A 私立大學對違反校規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
- B 行政機關與人民訂定某建物的租賃契約,以作為辦公處所之用
- C 主管機關為訂定法規命令,而於網路上公告該法規命令的草案
- D 直轄市政府之主管機關,處理人民對某案件的陳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機關像一般民眾或公司行號一樣,到市場上買文具、租店面時,它與對方的地位是「上對下」的命令關係,還是「平等互惠」的契約關係?這種與私人無異的行為,應該受制於嚴格的行政規範,還是回歸一般民事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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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你好!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行政行為的性質,以及公私法區分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私經濟行為與行政程序法
這題的核心在於判斷行政機關的行為屬性。選項 (B) 行政機關租賃辦公處所,屬於典型的「私經濟行為」(或稱國庫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行政機關是站在與一般人民平等的法律地位進入市場,簽訂的是民事性質的租賃契約,適用的是《民法》規範,而非規範公權力行使的《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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