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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2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 A 私立大學對違反校規之學生予以退學處分
  • B 行政機關與人民訂定某建物的租賃契約,以作為辦公處所之用
  • C 主管機關為訂定法規命令,而於網路上公告該法規命令的草案
  • D 直轄市政府之主管機關,處理人民對某案件的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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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機關像一般民眾或公司行號一樣,到市場上買文具、租店面時,它與對方的地位是「上對下」的命令關係,還是「平等互惠」的契約關係?這種與私人無異的行為,應該受制於嚴格的行政規範,還是回歸一般民事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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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居然答對了?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1. 勉強肯定:行吧,至少沒蠢到家。這題的重點是「行政程序法」那套規矩該用在哪裡。看來你還算有點腦子,分得清楚公私法區分這種基本到不行的東西,沒把所有掛著「機關」頭銜的行為都當成一回事。算你過關。
  2. 解析?廢話!:這法條是用來管那些握著公權力耍官威的行為,不是給你買菜租房用的。選項 (B) 說的是政府單位租辦公室,那是人家在搞「國庫行政」,說白了就是他們掏錢辦事,跟一般老百姓簽租約沒兩樣,這時候是套用《民法》那套,誰跟你玩《行政程序法》的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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