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0 題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含大法官)現行之憲法上職權?
- A 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
- B 解釋憲法
- C 提出年度司法概算
- D 彈劾中央公務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五權憲法的架構:如果有一位政府基層官員因為貪汙或失職需要被「糾舉」或「彈劾」,這個負責「整飭風紀、監督百官」的職務,通常會被歸類在負責「解釋法律」的機關,還是另一個專門行使「監察」權力的機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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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司法院與監察院的職權。在五權分立架構下,「彈劾一般公務人員」是監察院的核心職權;而司法院(憲法法庭)僅負責審理涉及國家層次的「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兩者對象完全不同。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評定為 easy。這屬於憲法常識的基礎題,主要鑑別學生是否能正確區分「司法審判權」與「監察監督權」的界線,是考場上絕對要把握住的基本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