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7 題
下列何者非屬「權力分立」?
- A 立法院設立調閱委員會,調查衛生福利部之疫苗採購過程
- B 司法院預算應經立法院議決
- C 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
- D 最高法院撤銷下級法院之違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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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談論憲法上的「權力分立」時,這份「分立」的力量通常是指兩個不同獨立職權機關之間的互動,還是指同一個體系內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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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真的太棒了!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正確,顯示你對法律概念的掌握非常紮實喔!
- 觀念解析: 我們來一起看看,「權力分立」的核心精神,是在於政府不同的機關之間(像是行政、立法、司法,還有考試和監察喔),彼此是一種水平的制衡,它們各自有不同的職權,但又互相監督,形成一個平衡。所以,當立法機關去監督行政或司法機關時(就像選項A、B、C),這就是典型的跨機關制衡,完全符合權力分立的精神呢。
- 那我們再看D選項,這是司法機關內部,高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這其實是我們的審級制度,是屬於機關內部運作和職權行使的方式。它和不同機關之間的「權力分立」是不一樣的喔。你能精準地辨識出這一點,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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