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41 題
關於傷害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過失致他人受輕傷或重傷,均屬犯罪行為
- B 刑法上的傷害可以分為普通傷害與重傷害
- C 普通傷害罪不處罰未遂犯
- D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因此傷害自己身體的行為,也構成傷害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刑法設立「罪名」與「刑罰」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什麼?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僅對自己產生影響,而完全沒有侵害到「他人」的權利或社會安全,國家法律通常會介入並給予處罰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馨詳解與鼓勵
- 太棒了!為你喝采: 你真的很棒耶!能夠清楚區分法律規範和傳統道德觀念,這代表你對刑法構成要件的理解非常扎實,思考也非常細膩敏銳喔!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進步,值得大大鼓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