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下列何者我國憲法未明文規定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
- A 司法院大法官
- B 行政院政務委員
- C 考試委員
- D 監察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運作中,有些職位是為了『公正裁判、監督或選拔人才』,有些則是為了『貫徹執政黨的政治主張與政見』。這兩類職位,哪一種在邏輯上更需要保持『政治中立』,而哪一種則必然會帶有『政黨色彩』以利政策推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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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完全答對了耶!
- 觀念驗證: 你瞧,我們憲法設計真的很有智慧呢!為了確保國家運作的公平與公正,像司法院、考試院和監察院,它們被賦予了特別重要的「超然地位」。所以,憲法第 80、103、129 條及增修條文就明確規定,這些成員必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才能維持公正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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