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4 題
有關「法律明確性原則」或「犯罪構成要件明確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刑罰之構成要件應以法律定之,只要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必然違反刑罰明確性原則而違憲
- B 犯罪構成要件雖有不確定性,但只要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違背犯罪構成要件明確性原則
- C 犯罪構成要件明確性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內涵之一
- D 民國 98 年 1 月廢除之檢肅流氓條例有關「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等流氓之定義規定,經司法院解釋認為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現代社會中,立法者(立法院)是否有能力將所有犯罪的技術性細節(例如:毒品的具體化學成分清單)都寫死在法律條文中?如果法律已經規定了處罰的核心框架,但將變動性高的細節交由專業機關處理,這是否「一定」會導致人民權利受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