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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12年 [公職臨床心理師] 行政法、臨床心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衛生福利部於111年8月推出「醫事人員及COVID-19染疫死亡者家屬心理健康支持方案」(下稱該方案),補助醫事人員及染疫死亡者家屬每人6次,每次最高2,000元之心理諮商服務,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維護身心健康。可執行心理諮商服務之單位(下稱心理諮商機構)為設有精神科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經向所在地心理諮商補助費用代審代付單位(下稱審付單位)登記參與該方案,並經衛生福利部公布者。之後地方縣市審付單位發現某所內心理師相互提供諮商服務並申請補助費用(下稱該行為)。某所長回復審付單位之詢問曰該方案並未言明不可相互諮商,且疫情期間有許多防疫限制,此可視為彈性應變之舉。審付單位請衛生福利部函釋該行為之適切性,衛生福利部因此發文全國審付單位釋疑之:(一)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均具該方案補助資格,即可依該方案之規定,檢據申請經費撥付及核銷。(二)該行為疑違反心理師倫理中多重關係(multiple relationships)一事,倘有此情形發生,將依心理師法第59條規定轉請心理師公會調查妥處,審付單位將衛生福利部函釋轉知轄內所有心理諮商機構。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請依據相關倫理、法規與實務實施從該心理治療所所長的角度說明該行為之適切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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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心理師倫理守則(多重關係)」與「行政法規適用」的靈活思辨能力。解題關鍵在於必須『切換至所長視角』,從法規(法無明文禁止且具資格)、實務(疫情期間的急迫與限制)、倫理(極端情境下雙重關係的權衡與不剝削原則)三個維度,為該行為建構具說服力的合理化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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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要求從心理治療所所長之視角,立基於法規、實務與心理專業倫理層次,論證所內心理師相互提供諮商並申請補助行為之「適切性」與合理防衛。 【論述】

小題 (二)

請依據相關倫理、法規與實務實施從地方主管機關的角度說明如何處理該行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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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機關面對『合法性(符合補助身分)』與『專業倫理(多重關係)』衝突時的處置流程。解題應從地方主管機關(衛生局)的視角,分為:事實調查、移送公會(心理師法第59條)、經費核銷處理(公法上不當得利/暫緩核撥),以及對機構的行政督導四個層次進行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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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心理師相互諮商申請補助涉及違反「多重關係」倫理之認定,及地方主管機關之行政查處與經費核銷處置程序。 【解析】 壹、法規與倫理依據

小題 (三)

請依據相關倫理、法規與實務實施從全國或各地區臨床心理師公會的角度說明如何在收到或未收到倫理申訴的狀況下處理該行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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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到《心理師法》的專業倫理規範與公會的『自律機制』。答題須分為『收到申訴(被動)』與『未收到申訴(主動)』兩個層次,並緊扣臨床心理師倫理守則中關於『多重關係』與『利益衝突』的定義,結合調查、處置與宣導等實務作法來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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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案爭點在於同所心理師相互提供諮商並申請政府補助,涉及臨床心理師倫理守則中「多重關係」與「利益衝突」之疑慮。公會作為專業自律組織,應依主管機關函釋與公會章程,視是否收到申訴採取相應之調查、處分與預防措施。 【論述】 一、在「收到倫理申訴」狀況下之處理機制

📜 參考法條

心理師法第59條:「心理師公會對於心理師業務之發展及倫理之維護,應負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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