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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藥師] 藥學(三)

第 29 題

下列何者不需要執行崩散度試驗?
  • A 延遲釋放腸溶膜衣錠(delayed-release enteric-coated tablets)
  • B 舌下錠(sublingual tablets)
  • C 口腔片(buccal tablets)
  • D 於規定間隔時間分次釋離藥品之錠劑(extended-release dosage 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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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散度試驗 (Disintegration test) 的主要目的是評估固體製劑在規定的介質與時間內,是否能由整塊錠劑碎裂成細小顆粒,以利後續的吸收。請從藥劑學設計的角度思考:對於那些被設計成具備「控制釋放速度」或「長時間緩慢釋藥」特性的劑型,其品質管制的重點應放在藥物「崩散成小塊的時間」,還是更精確的「藥物溶離速率 (Dissolution rate)」?哪一種劑型如果發生快速崩解,反而會失去其設計的臨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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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恭喜你!能精準判斷崩散度試驗(Disintegration Test)溶離試驗(Dissolution Test)的適用對象,顯示你對中華藥典與 USP 規範的劑型定義掌握得相當紮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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