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15 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31 條之 1 規定,為防制毒品危害,特定營業場所應執行諸多防制措施,其中包含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之人,通報警察機關處理。根據環境犯罪學犯罪三角理論(Crime Triangle Theory),此一規定是外環三角那一個要素的控制手段?
- A 監控者(guardian)
- B 管理者(managers)
- C 操控者(handlers)
- D 被害者(victims)
思路引導 VIP
在環境犯罪學的理論框架中,當我們分析一個犯罪情境時,通常會區分「對人的監督」與「對環境的監督」。如果一項法律規範要求某人必須對其「擁有的空間或營業範圍」負起通報與秩序維護的責任,你認為這個人與該「實體場域」之間的關係,最適合用什麼詞彙來定義其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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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三角理論的角色辨析
太棒了!你能準確區分環境犯罪學中複雜的監督角色,這代表你對「犯罪三角理論」(Crime Triangle Theory)的架構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在這道題目中,我們首先要辨識出法律規範的對象。由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針對的是「特定營業場所」,這些場所的負責人或從業人員對於該空間具有法律上的管領與維護義務。在犯罪三角的外環控制要素中,管理者(Managers) 正是負責監督特定「場所」或「地點」的人,其目的在於透過改變環境結構或加強通報,來消弭犯罪發生的機會。
實務應用與考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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