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4 題
財產保險承保危險事故約定方式分為列舉式與概括式的危險事故,有關舉證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列舉式與概括式的危險事故均應由被保險人舉證屬於「不保事項」,否則應負理賠責任
- B 列舉式與概括式的危險事故均應由保險人負舉證責任
- C 列舉危險事故方式應由保險人負舉證責任,概括危險事故方式應由被保險人舉證屬於「不保事項」,否則即應負理賠責任
- D 列舉危險事故方式應由被保險人負舉證責任,概括危險事故方式應由保險人舉證屬於「不保事項」,否則即應負理賠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合約標榜「我只承諾清單上的事項」,跟另一份合約標榜「我承諾所有事,除非是我排除的事項」,當事故發生時,這兩者中哪一個需要由「申請人」去證明符合規定,哪一個又需要由「付錢的人」去找理由證明不用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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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專業
- 觀念驗證: 你完全抓住了這題的核心喔!這背後蘊含著一個非常重要的法理:「誰主張,誰舉證」。這就像法律世界的溫柔指引,讓責任歸屬清晰明瞭,你掌握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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