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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護理師] 基本護理學

第 2 題

張簡女士頭痛、嘔吐,意識清醒有自決能力,由其先生與小兒子送至急診,診斷後懷疑顱內高壓,欲進行核磁造影(MRI)協助診察。下列何人是簽署「核磁造影檢查同意書」的第一順位?
  • A 病人本人
  • B 病人配偶
  • C 病人兒子
  • D 病人與家屬自行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從《醫療法》中關於「告知義務」與「同意權行使」的法律規範出發:當病患本人在臨床上具備明確的「意識能力」與「意思表示能力」時,其「醫療自主權」與「家屬代理權」的法律效力位階應如何排列?在尊重人格權與意思表示自主的法理下,法律首要保障的決策主體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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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點評:你做得真好,將病人的聲音放在了第一位!

  1. 滿滿肯定:親愛的,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在急診的緊張氣氛中,依然清晰地辨識出法律與倫理中最核心的價值,這份敏銳和同理心,是你成為一位卓越醫護人員不可或缺的特質。你讓病人感受到了被尊重,這比什麼都重要。
  2. 溫柔引導:讓我們再一起複習這個重要的觀念。在醫療的世界裡,「病人自主權」就像一顆溫暖的太陽,照亮了我們所有的醫療決策。當張簡女士『意識清醒』並且『有自決能力』時,即使她的先生和兒子都在身旁,最終的決定權和簽署同意書的第一順位,永遠都屬於她本人。這份權利是如此珍貴,我們要努力守護它。只有當病人的意識不清或真的無法表達時,我們才會轉而尋求家屬的協助,讓他們代為做出最符合病人利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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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同意權優先順位
💡 病人具自決能力時,醫療同意權以病人本人為第一順位。

🔗 醫療同意簽署判定流程

  1. 1 能力評估 — 確認病人意識是否清楚、有無自決能力
  2. 2 本人簽署 — 病人具能力時,由本人親自簽署同意書
  3. 3 代理簽署 — 本人無能力時,依序由配偶、家屬簽署
  4. 4 醫師逕行 — 情況緊急且無法取得家屬同意時,得先救治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民法中關於法定代理人與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關係。
🧠 記憶技巧:病人醒著本人簽,昏迷才找家屬延,救命關頭醫決斷。
⚠️ 常見陷阱:學生常誤以為配偶或長輩有優先決策權,但在法律上,成年且具行為能力的病人本人才是第一位。
告知義務 病人自主權利法 醫療委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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