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13 題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執業,下列何者正確?
- A 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 B 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 C 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 D 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辦理公司登記,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後,始得執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對於一個涉及全國性特許專業、且可能跨縣市經營的服務業,若由各別縣市政府自行許可,可能會導致什麼標準不一的問題?基於「事權統一」與「跨域經營」的便利性,哪一層級的主管機關最適合負責核發全國通用的執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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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基本功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這題考察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1 條的規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屬於特許行業,為確保服務品質與全國標準的一致性,其執業流程採取中央集權制:必須先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許可,辦妥公司登記後,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方可營業。你精準避開了地方政府的誘惑選項,觀念非常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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