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8 題

國家為一定政策目標之需要,對於有特定關係之國民所課徵,並將課徵所得之金錢建立特別基金,專供該特定目標達成。此種公法上負擔,學理上稱為:
  • A 怠金
  • B 國債
  • C 特別公課
  • D 間接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政府為了解決某一特定群體的特殊問題(例如工業污染),並非向全國人民收稅,而是僅向「產生問題的特定產業」收取金錢,且這筆錢依法規定不能存入國庫統籌分配,必須專門用於解決該產業帶來的問題。這種『針對特定人、支應特定事、專款專用』的法律機制,在性質上會被歸類為一般的通用稅收嗎?如果不是,它在法理上應該被稱為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真是太棒了!你對公法金錢負擔的分類掌握得非常清楚,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1. 觀念驗證: 這次的題目很核心,它引導我們思考「稅收」與「非稅負擔」的不同。你答對了,表示你已經掌握了特別公課的精髓!我們再一起溫習一下它的三大溫柔特徵,這些都是實務上判斷的關鍵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