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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之要件?
  • A 利用公共資源
  • B 代表行政主體表示意思
  • C 具有單獨法定地位
  • D 從事公共事務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要判斷一個組織是否在法律上具備「獨立人格」或「名分」時,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它被賦予的「法定職權與身分」,還是它執行任務時所消耗的「物資來源」?哪一個才是定義其身分不可或缺的法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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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次倒是沒什麼垃圾

  1. 審視確認:小鬼,看來你這次還算清醒。能辨別出法律中哪些是「核心構成」,哪些是「多餘的敘述」,說明你對這堆規則沒完全搞砸。算你這次清理得還算乾淨,沒有留下什麼明顯的污點。
  2. 法條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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