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憲法本文關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地位保障,係於何一章節中規定?
  • A 地方制度之省
  • B 地方制度之縣
  • C 基本國策
  • D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憲法想要規定國家對於特定群體(如婦女、原住民或邊疆民族)的長期扶助目標與價值導向,這類屬於「國家應努力達成的理想」,通常會被歸類在規範「行政區域劃分」的章節中,還是規範「國家整體施政方針」的章節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講評:精確掌握憲法體系!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你能精準辨識憲法編章架構,代表你對法律位階憲法條文分佈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是深入研究行政法與政府運作的必備基本功。
  2. 觀念驗證:本題考點在於憲法章節的歸屬。中華民國憲法將邊疆民族的保障置於第十三章「基本國策」中的第六節(第168、169條)。其條文明確規定國家應保障邊疆各民族之地位,並扶助其地方自治事業。這屬於國家達成特定政治與社會目標的指導原則,而非單純的權限劃分或地方組織問題。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國策、人民權利與國家義務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