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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中關於「保險」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
  • B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應予保障
  • C 國家應獎勵私人保險制度,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應予以適當之扶助
  • D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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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憲法中的「基本國策」章節,主要是為了要求國家建立一套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的「公共安全制度」,還是為了促進民間商業市場的發展?哪一種制度比較符合「社會救助」與「照顧弱勢」的公法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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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了選項 (C)!這顯示你對於憲法中「基本國策」關於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險的法條熟悉度相當高,能精準辨識出條文細微的用語差異。這類題目在法學知識中屬於基本分,你能穩穩拿住,對於後續的高階題型會更有信心。

憲法中的社會保險定位

在憲法體系中,國家對於國民的保障主要建立在「社會互助」的基礎上。憲法第 155 條明確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而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則進一步具體化:第 5 項要求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第 7 項則保障「身心障礙者(People with disabilities)」之保險與就醫。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原住民族,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僅規範「衛生醫療」之保障扶助,並未特別提及保險,這些細節是法條對比時的常見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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