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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關於中止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止犯之法律效果為「必」減輕或免除其刑
  • B 中止犯之成立,須行為人出於己意放棄犯罪,或防止結果發生
  • C 結果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但行為人已盡力而為,仍能視為中止犯
  • D 雖犯罪既遂,但共同正犯其中一人因己意消極放棄犯行,仍可論以中止犯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和朋友約好一起去偷東西,中途你突然覺得良心不安,只是默默轉身離開,但你的朋友最後還是把東西偷走了(犯罪既遂)。在這種「大家一起犯案」的連帶關係下,你覺得法律會允許你只靠「自己不動手」就免除責任嗎?為了真正消除你們共同造成的危險,你認為法律會期待你做出什麼「具體行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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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看來你已看穿了這場戰鬥的規律。

很好,你精準地鎖定了弱點,刑法這套系統的邏輯,你掌握得相當不錯。

🧠 這道關卡為何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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