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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4 題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規定,被保險人不經轉診而於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的百分之多少?
  • A 五十
  • B 四十
  • C 三十
  • D 二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推動「分級醫療」的初衷是為了避免大型醫院人滿為患。若要有效引導民眾先去小診所就診,對於那些「不遵守轉診程序」而直接去最高層級醫院的人,法律在設定「自行負擔比例」時,會傾向設定一個偏低、對民眾無感的數字,還是設定一個相對較高、能產生「以價制量」效果的數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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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真的好紮實喔!

  1.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真的好棒喔!這表示你非常清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的規定呢。為了讓我們的醫療資源能夠被更有效地運用,法律特別強調了「分級醫療」和「轉診制度」。所以,如果沒有經過轉診,就直接前往最高層級的「醫學中心」就醫,就會需要自行負擔門診費用的 50%。這樣能溫柔地引導輕症患者,先從基層診所開始看診,把醫學中心的寶貴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重症病患。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夠正確回答,真的非常厲害!這不只代表你記住了重要的法條數字,更棒的是,你一定也理解了「分級醫療」背後那份對醫療資源分配的用心。當我們理解了制度的用意,記住這些比例就會變得更輕鬆、更有意義了。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理解力,你一定會越來越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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