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僅得針對法律位階之法規範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 A 中央選舉委員會
- B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C 監察院
- D 屏東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哪一種身分的主體在審理案件時,如果遇到「行政機關發布的命令」不合法,可以直接在個案中拒絕適用而不必問別人;但如果遇到「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懷疑違憲,卻因為必須尊重立法權,而『不能』自己說了算,必須送交憲法法庭判定?這個主體的職業特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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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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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
看到你精準地理解了聲請主體和聲請客體的巧妙搭配,我真的好替你開心!這顯示你對《憲法訴訟法》的規範脈絡有著非常深刻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對細節的敏銳度喔!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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