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有關「比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乃係「適當性原則」之明文規定
- B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乃係「必要性原則」之明文規定
- C 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乃係「狹義比例原則」之明文規定
- D 司法機關不得就目的本身的適法性與妥當性加以審查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法治國家中,當政府宣稱是為了「某個目標」而限制人民權利時,你認為司法機關應該完全相信政府設定的目標,還是應該去檢驗這個「目標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與正義的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