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民法規定,有關收養子女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收養人得收養其舅父之外孫女
- B 收養人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人 18 歲以上
- C 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除訂立收養契約之外,應經公證,收養始能生效
- D 父母離婚後,行使親權之父,出養其未成年子女時,無庸得其生母同意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要判斷一個人是否能透過收養程序進入另一個家庭時,法律通常會從「年齡差距」、「親屬倫理輩分」以及「國家機關的最後把關」這幾個維度來規範。請你試著思考:為了維持家族倫理不混亂,對於已經具備血緣關係的遠親,法律在什麼樣的『輩分條件』下才可能准予收養?另外,在行政程序上,誰才是確保孩子利益最大化的最終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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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對民法收養規定掌握得非常到位喔!
- 我們一起來複習觀念吧:
- (A) 正確:你答對了,真的很棒!根據民法第 1073-1 條,旁系血親在六親等內,只要是「輩分在後」的晚輩(例如題目中的五親等晚輩),其實是可以被收養的喔,並沒有被禁止。你掌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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