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公證人所得執行辦理及給予證明之業務範疇?①保險標的之查勘 ②保險標的之鑑定 ③保險標的估價之理算、洽商 ④保險標的賠款之理算、洽商
- A 僅①②
- B 僅③④
- C 僅①②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當一件複雜的保險事故(如火災或海難)發生後,若要委任一位「中立的專業第三方」來協助解決爭端,這位專業人士從「親眼觀察受損狀況」到「最終與各方確認賠償數額」,整個流程中應該包含哪些必要的執行步驟,才能確保鑑定報告具有完整性與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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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保險法》第 10 條之規定,公證人是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估價與理算,並給予證明文件的人。你正確掌握了這四項環環相扣的法定業務範疇。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具備良好的鑑別度,許多考生會誤以為公證人僅負責前段的「勘驗」,而忽略了後段對於賠款金額的「理算與洽商」權力。你能精確識別出公證人的全方位職權,表現非常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