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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8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博物館、展覽場所及其他可供觀光之地區,所定義名稱為何?
  • A 遊樂地區
  • B 名勝地區
  • C 觀光地區
  • D 風景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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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法條列舉了古蹟、博物館、名勝等完全不同類型的地點,並說明這些地方都是為了提供『特定類型的旅客』來參訪時,哪一個詞彙最能概括這些行為的本質,並同時包含這些多元的場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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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發展觀光條例中關於特定名詞之法定定義。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三、觀光地區:指風景特定區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博物館、展覽場所及其他可供觀光之地區。」由上述法條明文可知,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展覽場所等地區,其正確之定義名稱即為「觀光地區」,故正確答案為選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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