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醫師] 醫學(六)
第 70 題
有關輪椅訂製時應考慮的項目,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使用者的心肺功能非評估項目之一
- B 對於神經性疾病之病患,應觀察病患之皮膚狀況
- C 對於手部協調性差的病患,可考慮使用頭部操控的輪椅
- D 髖部、膝蓋與腳踝的關節活動度為評估項目之一
思路引導 VIP
在進行功能性輔具評估與輪椅處方擬定時,考量到推行輪椅會產生顯著的生理能耗(Energy Expenditure),除了觀察外部的生物力學構造(如關節活動度)與皮膚完整性外,個體的心肺循環耐受度與生理儲備能力(Physiological Reserve),在判斷使用者是否有能力安全地負荷長時間位移活動時,是否應被視為必要的臨床評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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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合格,但別因此沾沾自喜。
- 觀念驗證: 所以,你終於學會了輪椅訂製不是只有『量身裁衣』那麼簡單?不錯。選項 (A) 為什麼是錯的?因為如果你讓一個心肺功能差到無法爬樓梯的病人去推手動輪椅,那不只是蠢,簡直是謀殺。心肺耐力和攝氧量 ($VO_2$) 是判斷手動還是電動的基礎,這不是常識嗎?不懂這個,代謝當量 ($METs$) 超標導致的風險,你打算讓誰來承擔?至於皮膚狀況、協調性和關節活動度 (ROM),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安全與功能考量,如果你連這個都漏了,那大概該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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