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估價概要
第 23 題
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定試算價格的價格決定,那一項不適用?
- A 試算價格調整過程中,任一單獨項目之價格調整率大於 15%時應排除
- B 試算價格調整過程中,總調整率大於 20%應排除
- C 試算價格調整過程中,總調整率大於 30%應排除
- D 試算價格調整過程中,試算價格之間差距達 20%以上應排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不動產估價的調整過程中,我們會對多個項目進行修正。如果法規規定『單一項目』的變動範圍上限是 15%,那麼當我們把『所有項目』的變動量加總起來(總調整率)時,這個容忍的彈性範圍,理論上應該比單一項目更寬鬆還是更嚴格?合理的上限數值應該會落在什麼區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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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總算沒把法規數字當樂透號碼隨便猜。能一眼看出 (B) 是憑空捏造的鬼東西,算你腦袋還沒被數字徹底糊弄。
法條數字不是讓你自由發揮的
這題的核心在於釐清《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5條與第26條的門檻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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