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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應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揭示那些文件?那一文件代銷經紀業不適用之?違反此一規定者,應如何處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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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有關營業處所應揭示文件的規定、代銷與仲介的差異,以及違反規定的罰則。考生應熟記第18條應揭示之四大文件,並注意代銷業不適用報酬標準的特別規定,最後連結第29條的兩階段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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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不動產經紀業於營業處所依法應揭示之文件種類,代銷經紀業之除外規定,以及違反該規定時之相關罰則。 【論述】 一、應揭示之文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營業處所揭示義務
💡 經紀業應揭示四大文件,代銷業免揭示報酬,違者先改後罰。
比較維度 仲介經紀業 VS 代銷經紀業
揭示文件種類 四大文件皆須揭示 僅須揭示前三項,報酬免
報酬標準揭示 必須揭示 (向大眾收取) 不適用 (向委託人收取)
證照管理義務 許可證、公會證、經紀人證 許可證、公會證、經紀人證
違規處罰流程 限期改正 → 3至15萬罰鍰 限期改正 → 3至15萬罰鍰
💬兩者主因報酬收取對象不同,導致揭示義務產生「報酬標準」之差異。
🧠 記憶技巧:許可公會經紀人,報酬標準代銷免;先改後罰三十五,明顯之處要看見。
⚠️ 常見陷阱:答題時容易遺漏「限期改正」的前置程序,或誤記代銷業亦須揭示報酬標準。
不動產經紀業責任 代銷與仲介業務區別 經紀業管理條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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