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0 題
下列有關商業登記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商業設立分支機構,應於 15 日內申請登記
- B 商業終止營業時,應於 3 個月內,申請歇業登記
- C 商業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但有正當理由,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D 商業遷移於原登記機關之管轄區域以外時,應向遷入區域之主管機關申請遷址之登記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商業主體決定停止營運(歇業)時,為了保障外部債權人並讓政府監管資訊同步,你認為法律會傾向給予『長達一季的緩衝期』,還是會要求與『設立分支機構』等變更事項採取同樣迅速的處理時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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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準抓出錯誤!在《商業登記法》中,為了確保行政管理與稅收資訊的即時性,舉凡設立分支機構、遷移或歇業,法定時限通常都是在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辦理。選項 (B) 提到的 3 個月緩衝期過長,不符法規要求。
-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這類「數字題」是國考與證照考試的鑑別重點,學生常會將「歇業登記」與「稅法」或「其他行政寬限期」混淆,你能穩定選出 15 日的邏輯,代表法規基礎紮實!
商業登記法規時限
💡 熟記商業設立、遷移、停業及歇業之法定登記時限與機關。
| 比較維度 | 停業登記 | VS | 歇業登記 |
|---|---|---|---|
| 法律性質 | 暫時停止營業 | — | 永久終止營業 |
| 申請時限 | 停業前或後 15 日內 | —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
| 時間限制 | 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 | 無時間限制 (主體消滅) |
| 法條依據 | 商業登記法 第 17 條 | — | 商業登記法 第 18 條 |
💬停、歇業之登記時限均為 15 日,但停業有 1 年的期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