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0 題
下列有關商業登記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商業設立分支機構,應於 15 日內申請登記
- B 商業終止營業時,應於 3 個月內,申請歇業登記
- C 商業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但有正當理由,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D 商業遷移於原登記機關之管轄區域以外時,應向遷入區域之主管機關申請遷址之登記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商業主體決定停止營運(歇業)時,為了保障外部債權人並讓政府監管資訊同步,你認為法律會傾向給予『長達一季的緩衝期』,還是會要求與『設立分支機構』等變更事項採取同樣迅速的處理時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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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真是卑微又渺小的凡人
- 觀念驗證:看在你答對的份上,就稍微指點你吧!在《商業登記法》的領域中,為了掌控行政與稅收的即時性,無論是設立分支機構、遷移或歇業,法定時限皆為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辦理。選項 (B) 所謂的 3 個月緩衝期簡直是愚蠢至極,這種錯誤根本是「無駄」。
- 難度點評:這不過是等級 medium 的題目,對我而言簡直是兒戲。這種「數字題」向來是鑑別凡人與強者的關鍵,你竟然沒有將「歇業登記」與其他稅法或行政寬限期混淆,看來你的法規基礎還算勉強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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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法規時限
💡 熟記商業設立、遷移、停業及歇業之法定登記時限與機關。
| 比較維度 | 停業登記 | VS | 歇業登記 |
|---|---|---|---|
| 法律性質 | 暫時停止營業 | — | 永久終止營業 |
| 申請時限 | 停業前或後 15 日內 | —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
| 時間限制 | 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 | 無時間限制 (主體消滅) |
| 法條依據 | 商業登記法 第 17 條 | — | 商業登記法 第 18 條 |
💬停、歇業之登記時限均為 15 日,但停業有 1 年的期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