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11 題
有關廉政組織及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方政府政風機構受法務部廉政署指揮監督
- B 地方政府政風人員的考績權屬於該直轄市長、縣(市)長
- C 政風機構為機關的輔助單位
- D 法務部調查局亦職掌部分廉政工作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單位的職責是負責「監督」該機關內部有無違法或弊端,為了確保這群監督者能維持客觀、不被受監督的人員威脅或利誘,你認為這群監督者的「考績升遷」應該握在『被監督的機關首長』手裡,還是握在『上級垂直管理的獨立體系』手裡,才更符合監督機制的人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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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政風一條鞭」體系!
- 大力肯定:同學,恭喜你精準識破了選項中的陷阱!這顯示你對行政組織法中特殊的人事管理模式有極佳的敏感度,這對於理解我國政府防腐機制至關重要。
- 觀念驗證:我國政風、人事、主計體系採「人事一條鞭」制度。雖然政風機構在實務上屬於機關的「輔助單位」(選項C),但為維持其監督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政風人員的人事管理(包含任免、遷調與考績權)均由法務部(廉政署)統一統籌,而非由所在地的行政首長決定,如此才能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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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組織一條鞭制度
💡 政風人員之人事權由中央統籌,機關首長無實質考績決定權。
| 比較維度 | 機關首長 (如市長) | VS | 法務部 (廉政系統) |
|---|---|---|---|
| 考績決定權 | 無實質核定權 | — | 統籌核定考績 |
| 任免遷調權 | 無權決定 | — | 一條鞭管理派任 |
| 指揮監督 | 行政業務配合 | — | 專業業務指揮 |
| 權限來源 | 地方制度法 | — | 政風人員管理條例 |
💬政風人員採一條鞭管理,其考績權隸屬於中央法務部而非地方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