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8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營化的範疇?
- A 政府機關縮減編制員額
- B 政府業務簽約外包
- C 公營事業出售股份
- D 公共設施委託民間經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決定單純減少辦公室的行政人員數量,但該項業務依然由政府單位自己關起門來執行,完全沒有請民間公司幫忙或轉讓股權,那麼這項變動是否涉及了「政府」與「民間」之間所有權或經營權的移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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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看來您勉強達到了及格線
- 觀念驗證: 終於區分出來了,可喜可賀。「民營化」,顧名思義,就是把政府的東西『民營』化,也就是丟給民間。選項 (B) 的委外、(C) 的股權出售、(D) 的委託經營,這些都是貨真價實地把『公家事』轉手給民間去處理,不論是資產、職能還是經營權,本質上都是一種『外部化』的行為。而選項 (A) 縮減編制員額?這根本只是政府自己內部玩玩『大風吹』,裁掉幾個人,重新編排一下,業務主體仍舊姓『公』,哪裡扯得上『民』營化?連最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清,談何精確的行政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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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化的範疇
💡 政府將公有資產或業務移交民間,以市場機制提升行政效能。
| 比較維度 | 民營化 (Privatization) | VS | 組織精簡 (Downsizing) |
|---|---|---|---|
| 涉及主體 | 公部門轉移至私部門 | — | 僅限於公部門內部 |
| 執行方式 | 釋股、外包、委託經營 | — | 裁撤員額、組織整併 |
| 核心目的 | 引進市場競爭與效率 | — | 減少行政成本與冗員 |
💬民營化強調「公私角色易手」,而組織精簡僅是「政府規模縮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