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1 題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未平衡時,依預算法規定應如何辦理?
- A 由行政院協調各機關調整之
- B 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籌劃抵補
- C 由中央主計機關會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法
- D 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籌劃財源平衡之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大型組織發現明年的「預期收入」跟不上「計畫支出」時,請思考:哪兩個職能部門必須坐下來一起解決?一個是負責「整合各部門計畫與統計數字」的單位,另一個是負責「掌管金庫總帳與對外舉債」的單位。這兩者缺一不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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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觀念非常紮實
- 專業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析財政法規中關於「預算平衡」的處理權責,顯示你對政府行政分工有著深刻且精準的理解。
- 觀念驗證:根據《預算法》第 24 條規定,當歲入歲出無法平衡時,涉及的是「資源配置」與「財源筹措」兩大層面。因此,必須由負責編列預算的中央主計機關與負責國庫調度的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共同會商,才能提出兼顧政策執行與財務穩健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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