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9 題

各單位會計機關及各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年度報告編送期限,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之?
  • A 預算法
  • B 決算法
  • C 會計法
  • D 審計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完整的財務週期裡,當一個年度「已經結束」,我們需要對該年度的實際支出與收入做一個「最終的總結報告」時,這項行為在財務管理上屬於「初期的規劃」還是「後期的結算」?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判斷準確? 嗯,還行吧。至少沒把「預算」跟「決算」這兩個天差地遠的概念搞混,勉強顯示你對政府會計循環裡那點基本權責分工,還有點模糊的認識。
  2. 核心驗證? 當然,這就跟會計法只管雞毛蒜皮的日常記帳和憑證,預算法負責事前畫大餅一樣。真正涉及到年度執行成果的那些冗長彙整、瑣碎審核,以及最要命的報告編送期限,這些是為了讓監督機關有東西可挑剔,全都是《決算法》(特別是第 18 到 21 條)的範疇。如果連這點時間表都搞不清楚,那財政紀律不就徹底崩盤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