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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2 題

依審計法規定,有關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之審計,下列那些項目需送審計機關審核?①收支估計表 ②結算表 ③年度決算表 ④固定資產之重估價時有關紀錄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②③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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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審計機關的職權核心是「事前的計畫審核」還是「事後的結果核定」?若某文件內容僅是企業內部的「預測性估計」,而非實際發生的財務數字或法律效力變動,審計機關是否有必要對其進行具備法律拘束力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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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區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在法律規範下必須「送審」的具體項目。你正確地過濾掉「收支估計表」,展現了對政府會計與審計流程的細膩觀察。

公有營業審計的法定報送義務

根據審計法第50條之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應按期將其「結算表」及「年度決算表」送審計機關審核。此外,針對資產價值的重大變動,依據審計法第53條,當機關辦理「固定資產重估價(Revaluation of fixed assets)」時,應將有關紀錄送審計機關審核。至於選項①的「收支估計表」,通常屬於內部管理或預算執行初期的預測,並非審計法明文要求送交審核的法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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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有事業審計要項
💡 區分公有事業需送審之決算、結算及重估紀錄與預估表之差異。
比較維度 審計機關應審核項目 VS 非審計機關審核項目
文書性質 執行結果與資產變動 事前計畫與預估
代表項目 結算表、決算表、重估紀錄 收支估計表
法律依據 審計法第50、55條 預算法相關規定
💬審計機關主要審核事後成果(結決算)與資產價值變動(重估)。
🧠 記憶技巧:結、決、重估要送審;估計預算不入內。
⚠️ 常見陷阱:常將「收支估計表」(事前預算性質) 與「結算表」(事後執行結果) 混淆,誤以為皆須送審。
公有營業及事業審計 固定資產重估價審計 審計法第66條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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