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4年
[地政] 不動產估價
第 二 題
二、請依實價登錄之交易資料內容,選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3 條所列舉情形中的五項,說明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致不予採用為比較案例之情形。(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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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結合了「不動產估價法規」與「實務上實價登錄之限制」,考驗考生對於理論與實務結合的理解度。
- 法規檢索:首先要在腦海中檢索《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3條(特殊交易情況,如親友交易、急買急賣、期待因素、畸零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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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3條關於比較案例排除或調整之規定,並深度結合我國「實價登錄」制度之實務運作,要求考生分析為何特定交易在實務上會因「無法掌握」及「難以量化」而被迫放棄採用。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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