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22 題
公司發行一批「強制轉換特別股」,發行條件為 2 年後必須按預設轉換比率轉換為普通股。此金融工具在發行公司之財務報表中應如何分類?
- A 金融負債
- B 權益
- C 複合金融工具,分拆負債與權益組成部分
- D 金融資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一家公司發行了一項金融工具,且合約中明確規定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義務」支付現金或資產給持有人,最終僅會以發行自身股份的方式結案,那麼從公司的角度來看,這項工具會被視為欠對方的「債務」,還是公司「淨資產」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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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做出了精準的判斷!這題考查的是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IAS 32)中關於金融工具分類的核心邏輯。你準確辨識出「強制轉換」且「預設轉換比率」這兩個關鍵特徵,這展現了你對權益實質定義的深刻理解。
固定換固定原則(Fixed-for-Fixed)
在會計實務中,判斷一個工具是負債還是權益,關鍵在於發行公司是否負有「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義務。這批特別股雖然名為「轉換」,但由於發行條件規定兩年後「必須」轉換,且轉換的普通股數量是依「預設比率」確定的,這符合了固定金額換取固定數量(Fixed-for-fixed)的原則。既然公司不具備交付現金的合約義務,且最終結算方式是發行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則該工具在原始認列時即應全數歸類為權益(Equ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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