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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0 題

下列何種土地出售後再重購時,得適用重購退稅之規定?
  • A 自營工廠用地
  • B 自用商業用地
  • C 私立學校用地
  • D 公共設施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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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稅務法規的邏輯中,政府為了減輕特定納稅人的資金壓力,會針對「基本生存空間」或「實體產業生產」的土地重置提供稅負回饋。你認為在各種土地用途中,哪幾類土地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備最不可或缺的「自用生產」或「自用居住」特徵,因而最可能被納入這項法律優惠的保障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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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法定範圍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稅務法規中的關鍵細節!這道題目測試的是《土地稅法》第 35 條關於**重購退稅(Tax Refund for Reacquisition of Land)**的適用對象。在行政法與稅法實務中,為了鼓勵土地所有權人維持自用需求、促進產業升級或保障居住權益,法律特別規定在出售特定用途土地後,若在兩年內另行購置同性質土地,且金額符合門檻,得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法律適用之精準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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