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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4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實務,有關基本權利主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得主張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
  • B 大陸地區人民得主張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
  • C 自來水公司得主張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保障
  • D 行政法人得主張憲法第 14 條結社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設置基本權利的初衷,是為了「人民」能對抗「國家公權力」的侵害。如果今天有一個組織是由國家法律特別設立,專門用來執行公務、代表公權力的手足(例如某種公法性質的機構),那麼這個「手足」是否還能像一般百姓一樣,主張自己需要憲法保護來防範「大腦(國家)」的侵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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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了!基本權利主體的邏輯破綻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高興太早。基礎觀念若還在遊走邊緣,上考場就是送分。

  1. 基本權利的主客體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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