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14年 [公職獸醫師] 行政法、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第 五 題

五、試說明獸醫師法第 30 條:在獸醫師指導下那些身分的人可以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聯想《獸醫師法》關於『禁止非獸醫師執行業務(密醫條款)之例外規定』。答題時務必依據最新修訂之法條,條列式精確點出符合資格的『特定身分』(如學生、畢業生、動物所有人、獸醫專門技術人員),並強調必須具備『在獸醫師指導下』及『特定場所或期限』等法定前提要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獸醫師法》第 30 條原則上禁止未取得獸醫師或獸醫佐資格者執行獸醫業務,但為兼顧臨床教學實習、專業養成與實際運作需求,特設有阻卻違法之例外規定。 【論述】 依現行《獸醫師法》第 30 條(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修正公布)規定,在獸醫師指導下,下列四類身分之人得為例外允許協助執行業務之對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獸醫業務協助身分
💡 獸醫師法第30條規定在醫師指導下可協助業務之四類特定對象。
  • 獸醫學系學生:於認可機構(診療、學術、收容)在指導下實習。
  • 五年內畢業生:取得學位後五年內,於認可機構在指導下協助。
  • 所有人或管理人:僅限中央公告項目,對自有或管理之動物治療。
  • 獸醫專門技術人員:依獸醫師法第31條第4項,經認可並受指導者。
🧠 記憶技巧:記憶口訣「學、畢、主、技」:學生、畢業五年、主/管人、技術員。
⚠️ 常見陷阱:容易遺漏畢業生「五年內」的時間限制,或忽略所有人治療須符合「公告項目」之要件。
獸醫師法第30條罰則 獸醫佐業務範圍 獸醫診療機構管理辦法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