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4年
[化學安全] 化學品災害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含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為了有效管理化學物質風險,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民國 108 年 1 月修正。而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於 109 年 10 月公告,110 年 8 月修正。環境部的前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了有效管理化學物質風險,於 112 年 1 月新增列管 3 類 15 種關注化學物質。請說明:
為了有效管理化學物質風險,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民國 108 年 1 月修正。而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於 109 年 10 月公告,110 年 8 月修正。環境部的前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了有效管理化學物質風險,於 112 年 1 月新增列管 3 類 15 種關注化學物質。請說明: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何謂關注化學物質?(10 分)
思路引導 VIP
面對法規名詞解釋題,首要任務是精確引述《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條的法定定義,並點出其與「毒性化學物質」的區分。因配分高達10分,單寫定義略顯單薄,應依序論述「法源與定義」、「認定特徵(舉例說明)」以及「管理機制與對策」,展現對整體化學品管理架構的全面理解。
小題 (二)
我國 112 年 1 月新增列管 3 類 15 種關注化學物質。請舉例說明該次公告關注化學物質具有那些類別面向的風險疑慮?(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立即聯結環保署(現環境部)112年1月針對「關注化學物質」的擴大列管政策。答題核心在於點出「食安疑慮」、「毒品先驅物」、「爆裂物先驅物」三大非傳統毒理的風險面向。建議依序說明該面向的定義,並精確舉出對應的化學物質實例及其潛在危害,最後補充法規上的具體管理對策(如核可、申報、禁網路販售)以展現專業度並獲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