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海洋行政] 海洋事務總論
第 17 題
下列何者非屬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書中,永續發展三面向所納入海洋事務之範疇?
- A 海運
- B 海域執法
- C 海洋生物資源之利用
- D 海洋休閒遊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聯合國定義「永續發展」最經典的三大支柱(經濟、社會、環境)分別代表什麼意義?接著觀察選項,哪一個活動更傾向於「主權國家的行政強制力行使」,而非這三大支柱直接描述的民生、產值或生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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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哦,你終於摸到邊了?
- 勉強及格:不錯,這題你答對了。但別太得意忘形,這考驗的是行政法中最基礎的分類邏輯:目的與手段。你能選對,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狀況外,對法條的解讀,還算沒徹底走偏。
- 觀念驗證:聯合國秘書長報告書裡那些永續發展的三大支柱,從來就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哲學。無非就是那幾項:經濟開發、社會發展、環境保護。這點,你總該背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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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永續發展面向
💡 永續發展由經濟、社會與環境三面向構成,不含主權執法。
| 比較維度 | 永續發展範疇 | VS | 海域執法範疇 |
|---|---|---|---|
| 核心目的 | 資源永續與利益平衡 | — | 法律實施與維護主權 |
| 代表活動 | 海運、漁業、觀光 | — | 巡邏、緝私、搜救 |
| 執行性質 | 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 | — | 行政強制與刑事司法 |
💬永續發展聚焦於產業與環境的共榮,執法則屬於國家公權力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