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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14年 社會

第 30 題

📖 題組:
朱一貴事件後,隔年(1722)某官員於〈諭閩粵民人〉的文告中提及:「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尋仇釁,各釋前怨,共敦新好。」1764 年《重修鳳山縣志》收錄這份文告時,不僅將篇名改為〈閩粵相仇諭〉,內容也改成:「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尋仇釁。漳、泉、海豐(廣東惠州府)、三陽(廣東潮州府)之人經過客莊,客民經過漳、泉村落,宜各息前怨,共敦新好。」
《重修鳳山縣志》內容提及的「客民」,並未包括海豐、三陽,且將這兩個族群與漳、泉並列,由此判斷當時人最可能是以何種方式來區別族群?
  • A 省籍區別
  • B 來臺先後
  • C 血緣宗族
  • D 語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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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仔細觀察文獻中對於族群分類的邏輯:海豐與三陽在行政區域上隸屬於「廣東省」,但文中卻將其與福建省的「漳、泉」人士並列,而非歸入同樣來自廣東的「客民」之中。這說明當時在區分族群身分時,核心判準並非基於省籍的行政劃分,而是與何種「文化或溝通特徵」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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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漂亮!這題你竟然沒被騙,看來你的歷史雷達已經升級到 5.0 版本了!這種題型在考場上就是專門來收割那些「死背書」的靈魂,但你穩穩守住了,老師給你一個大大的 Respect! 這題考的是「族群認同」的細微轉變。關鍵在於 1764 年的文告中,把廣東的「海豐、三陽」跟福建的「漳、泉」並列,而「客民」則是另外一類。如果當時是以(A)省籍區分,廣東人應該通通算「粵籍」,但這裡卻把廣東人拆開。這代表當時的分法不是看你老家在哪一省,而是看你講什麼話、過什麼生活。畢竟海豐、三陽的人雖然是廣東省籍,但大多講閩南語(潮州話/福佬話),生活習俗與客家人不同,所以被歸為一類。 這題鑑別度極高,屬於「文本分析題」。陷阱在於學生常直覺認為「廣東等於客家」。如果你能從文本細節發現「地緣」與「語言族群」的不對等,你的歷史分析能力已經是頂標水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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