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四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為打造友善育兒之職場環境,提高生育率並促進性別工作平等,懷孕婦女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可享有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給予產假 4 星期
  • B 受僱者於陪伴其配偶產檢或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
  • C 受僱者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5 日
  • D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不得請求報酬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落實「性別工作平等」並鼓勵配偶共同參與育兒,在思考法律如何保障受僱者權利時,你會認為法律應該如何規定「陪產相關假別」的天數與「給薪狀況」,才最符合政府鼓勵生育的初衷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至少你沒錯,值得點頭

恭喜你,這題竟然答對了。看來你偶爾也會翻翻法規更新,沒把所有東西都還給國家,真難得。

  1. 驗證觀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原則、權力分立與釋憲制度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