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申論題
114年
[海巡行政] 犯罪偵查
第 一 題
📖 題組:
四、海巡司法警察人員接獲情資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鍥而不捨長期蒐證,適時部署巡防艦艇,於澎湖七美東南方約 21 浬領海處登檢一艘本國籍漁船,查獲五名船員(三名臺籍、兩名越籍)載運二十名越南籍人士入境,試問:
四、海巡司法警察人員接獲情資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鍥而不捨長期蒐證,適時部署巡防艦艇,於澎湖七美東南方約 21 浬領海處登檢一艘本國籍漁船,查獲五名船員(三名臺籍、兩名越籍)載運二十名越南籍人士入境,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一)五名船員應以何罪嫌偵辦?(8 分)
思路引導 VIP
面對偷渡案件,首先必須敏銳辨識偷渡客的「國籍」,這決定了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人)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人民)。其次,針對船員集體行動,需套用刑法「共同正犯」概念;最後,三等考試必須展現實務思維,應補充「營利意圖」的調查及「人口販運」的可能性。
小題 (二)
(二)二十名越南籍偷渡人士應以何罪嫌偵辦?(7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辨識出「外國人非法入境」的適用法規,區分其與大陸地區人民適用的《兩岸條例》不同。解題時需精確引出《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具體法條,並在實務層面補充後續的偵查重點(如清查人蛇集團、通報移民署)以提高鑑別度。
小題 (三)
(三)類案後續偵辦溯源重點或方向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跨國偷渡案件「溯源偵查」實務的掌握度。解題時應聯想「人蛇集團」的犯罪模式,從「人流(共犯結構與接應網絡)、金流(偷渡費用與地下匯兌)、通訊流(數位鑑識與通聯)及物流(航跡與交通工具)」四大維度切入,並強調跨國與跨機關的情報整合。
漁船走私偷渡偵查要領
💡 區分運送者與偷渡者之刑事責任,並落實溯源斷根之偵查方向
- 船員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3條,意圖營利使外國人非法入國罪,處1至7年徒刑
- 偷渡人士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
- 溯源偵查應聚焦「金流、通訊、人際網絡」,清查幕後犯罪組織與兩端對接窗口
- 依《國家安全法》第14條,若涉及意圖營利使不法入出境,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