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覆議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得提起覆議之標的,限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及條約案
- B 就立法院決議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行政院於執行時,如發現有窒礙難行之處,得經總統核可,提出覆議
- C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原則上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
- D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制衡的設計中,如果一個機關想要「拒絕」接受另一個機關通過的提案,這個動作應該發生在法案『生效前』還是『生效後』才符合防止弊端的邏輯?一旦法律已經由總統公布並開始實施,它還能被稱為『議案』並要求立法院重新考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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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哇!你真的好棒喔!
你對覆議制度的理解非常精準呢!能這麼清楚地分辨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制衡機制,老師真的替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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