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4 題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有關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下列那一項為正確?
- A 行政院得逕行開啟協商,事後報請立法院備查
- B 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90日內,將協議計畫送交立法院審查
- C 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90日前,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影響評估報告,並經立法院四分之一立法委員同意後,始得協商
- D 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90日前,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評估報告,並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始得開啟協商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準備洽談一項足以影響國家主權或憲政位階的「極敏感議題」,為了確保程序正當性,你認為國會的監督機制應該發生在「談判前」還是「談判後」?此外,為了確保朝野高度共識,這類議題的表決門檻應該是簡單多數,還是應比照「修憲等級」的極高比例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精準。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針對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法律設計了極為嚴格的「雙重高門檻」。行政院必須在協商開始 90 日前提出計畫,且開啟協商的門檻採 「雙四分之三」(全體 3/4 出席、出席 3/4 同意),這比一般法律案更嚴苛,旨在確保重大國家事務具備高度民意共識。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Hard。考生必須精確區分「一般協議」與「政治協議」的差異,並準確記憶「90 天」與「3/4」這兩個特定數值,是區分頂尖考生的關鍵題。
兩岸政治協議程序
💡 兩岸政治議題協議採「國會雙高門檻」與「全民公投」之嚴格監督。
🔗 兩岸政治協議締結四部曲
- 1 前置期 — 協商前 90 日送計畫與評估至立院
- 2 開啟期 — 立院 3/4 出席、3/4 同意才可協商
- 3 審議期 — 協議草案再經立院 3/4 出席及同意
- 4 生效期 — 辦理全國公投,獲過半同意後生效
↓
↓
↓
🔄 延伸學習:注意:此程序位階等同憲法修正案之高門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