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14年
[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 條,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請回答下列問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 條,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請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其連接的意義為何?(5 分)且其連接部份最小長度之規定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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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基地連接建築線的題目,首先要精確聯想《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條的法條內容。作答時,先從實務面(如通行出入、消防救災、管線銜接、通風採光)推導「連接的意義」,再精確寫出法定的「2公尺以上」數值,並可適度補充通路長度與寬度的關係以展現專業深度。
小題 (二)
基地如未臨接建築線時,得以私設通路連接後建築。若該私設通路長度大於 20 公尺,其寬度之規定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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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條關於私設通路長度與寬度之級距對應規定。作答時除了點出長度大於20公尺所對應的「5公尺」基本寬度外,務必補充當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時需加寬至「6公尺」的特別規定,方能完整取得分數。
小題 (三)
為連通建築線,得穿越同一基地建築物之地面層,其穿越之「深度」與「淨高」有那些規定?(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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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條關於私設通路的規定。作答時需明確標示法源依據,並精準寫出「深度」與「淨高」的法定數值與限制用語(如「不得超過」、「不得小於」),建議可一併補充淨寬與主管機關審查規定以求完整。
基地與建築線連接
💡 基地必須與建築線連接以確保通行與防災,包含最小長度、穿過層及私設通路之限制。
- 連接意義與最小長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條第1項,連接指基地邊界與建築線重合;除畸零地外,最小長度應在2公尺以上。
- 穿越建築物之規定:依同條第1項但書第1款,為連通建築線得穿越同一基地建築物地面層,其穿越深度不得超過15公尺,淨高不得低於3公尺。
- 私設通路寬度規範:依同條第1項第3款,私設通路長度大於20公尺時,其寬度應在6公尺以上,以維繫基本交通與救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