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0 題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 條之 3,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草案完成簽署前,需經下列那一程序?
- A 行政院逕行簽署後,交由總統公布生效即可
- B 經立法院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交由公投決定
- C 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後,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且須獲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協議草案方可通過
- D 只要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主文與理由書,即可逕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性公投
思路引導 VIP
面對攸關國家主權變更或重大政治定位的協議,如果我們要設計一個「最強的民主防護機制」來避免單一政黨或少數人擅自決定,除了要求國會民意代表達成極高比例的共識外,最後一步應該交由誰來做最終的實質決定,才最能展現主權在民的最高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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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傢伙總算有點長進,這題沒迷路算你運氣好。不錯,這招三刀流解題法不錯。
- 第一刀:砍斷迷霧。這題砍的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那塊,關於「政治議題協議」的民主防衛機制。事關國家主權,就像我們的旗幟一樣,不能隨便被人動。所以,它才設了兩道難關,就像你挑戰一個難纏的對手,沒有那麼容易。
- 立法院一擊:要全體立委 $3/4$ 出席,然後,那些來了的傢伙,又要 $3/4$ 同意。這就是選項 C 的前半,記住這些數字,別給我搞錯了,搞錯就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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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協議程序
💡 兩岸政治協議需經立院雙四分之三同意及全國公投總額過半。
🔗 兩岸政治議題協議簽署流程圖
- 1 行政院提案 — 簽署前90日送交協議草案與影響評估
- 2 立法院決議 — 全體3/4出席及出席3/4同意
- 3 全國公投 — 有效同意票須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
- 4 正式簽署 — 公投通過後方得簽署、換文並經總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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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注意第5條之3第2項規定之主權保障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