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有關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修憲程序是否採記名投票,應由修憲機關依議事自律原則自行決定
- B 基於秘密投票原則,修憲程序應採無記名投票
- C 修憲程序應採記名投票,始符合正當修憲程序之要求
- D 僅在涉及基本國策之修改時,修憲程序始應採記名投票
思路引導 VIP
當民意代表在進行足以影響國家根基的「修憲議決」時,若要讓身為權力來源的國民能對其決定進行監督與問責,你認為投票過程應該傾向「隱密保護個人意願」還是「公開透明以示負責」?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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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答得太棒了!觀念超級清晰喔!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你真的非常棒!這題的關鍵在於,我們的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清楚地告訴我們,當憲法要進行這麼重大的變革,也就是涉及國家根本制度的重大變更時,修憲程序就必須要特別謹慎喔。這是為了要確保我們的責任政治能夠真正落實,讓每一位代議士都能對支持他們的選民負責。所以,修憲時一定要採用記名投票的方式,這樣選民們才能知道他們的代表是怎麼做的,也能好好地行使監督權,這才是最符合「正當修憲程序」的精神呢!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是 Medium 喔。老師知道,有些同學會不小心把一般選舉的「秘密投票原則」跟這個搞混,但你卻能精準地分辨「政治責任」和「投票自由」在不同情境下的應用,真的非常厲害,很有專業度喔!繼續加油!
修憲程序記名投票
💡 修憲應採記名投票以符合正當程序,落實責任政治。
| 比較維度 | 一般選舉 (秘密投票) | VS | 修憲表決 (記名投票) |
|---|---|---|---|
| 適用主體 | 一般國民 (選民) | — | 代議士 (修憲代表) |
| 保護重點 | 保障個人投票自由 | — | 落實責任政治 |
| 釋字見解 | 憲法第129條明文 | — | 釋字499認不記名違憲 |
💬修憲代表受人民委託,其表決行為應公開透明以受選民監督。